北京取消醫院藥品數量限制
2024-04-18

為加速醫藥健康產業創新,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近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聯合推出《北京市支持創新醫藥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4)》(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調動多部門從政策層面聯合發力,形成多維度支持創新醫藥產業發展態勢。

醫藥企業,醫藥產業,醫藥健康

32條措施涉及創新藥械研發等8個領域

據介紹,此次發佈的措施共32條,涉及創新藥械研發、臨床實驗、審評審批、生產製造、流通貿易、臨床應用等八個方面,提出對創新藥械企業從研、產、審、用全鏈條給予政策支持,推進創新鏈、產業鏈和政策鏈深度融合。明確提出如:組建10家以上區域或專科、專病臨床研究聯合體;壓縮臨床實驗啟動整體用時至28周以內;藥品臨床試驗審批時間壓縮至30日;在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推動10個品種全鏈條打通落地;創新藥械在指定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隨批隨進」;取消醫院藥品數量限制等多項工作任務。

若干措施中對醫藥健康產業創新、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大開「綠燈」,如對創新技術項目優先啟動統一定價論證程序,同步研究納入醫保支付;推進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雙通道」保障國談藥供應,進一步確保患者治療需要;擴大住院和門診電子病歷在醫療機構之間的共享應用範圍,強化電子病歷數據質控管理,2024年力爭覆蓋140家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鼓勵電子病歷數據合規應用於創新醫藥企業研發等等。


提高特殊病種治療使用的國談藥品報銷比例

同時,在減輕參保人員負擔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治療中使用的國談藥品納入門診特病管理,提高報銷比例;將治療費用較高的國談藥品納入按固定比例支付,減輕參保人員費用負擔;國談藥和創新醫療器械涉及的診療項目,不受醫療機構總額預算指標限制;對需要開展績效考核和總額預算管理(BJ-GBI)質量評價的醫療機構,剔除國談藥、創新診療項目對人均藥品費用、人均醫療費用等相關指標的影響。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鼓勵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醫藥企業合作,開發具有針對性的、覆蓋創新藥械和健康管理服務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利用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從成本中列支(不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4%)的優惠政策,支持購買覆蓋創新藥械的普惠性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鼓勵引導商業保險與創新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等加強合作協商,優化理賠方式,推進覆蓋相關創新藥械商業健康保險的直接結算。


確保符合條件的創新藥「應進盡進」

建立「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藥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結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特藥使用情況,動態調整保障範圍,確保符合條件的創新藥品「應進盡進」。鼓勵參保人用好用足醫保個人賬戶結餘資金,為本人及家庭成員購買「北京普惠健康保」。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若干措施」的提出增強了本市醫藥企業的信心,激發了勃勃而發的創新動能,為本市新質生產力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依託《措施》的實施,進一步提高創新藥械供給能力,促進醫療服務水平提升,增強群眾健康獲得感;打通產業創新循環堵點,加速產品研發、臨床試驗、審評審批、生產製造、上市應用的全鏈條創新周期,支持企業數碼化、智能化升級,助力創新醫藥企業快速健康成長;推動本市生物醫藥產業和保險金融業協同發展,完善創新藥械配備使用和多元支付體系,切實減輕人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文章來源:北京青年報)

北京取消醫院藥品數量限制

為加速醫藥健康產業創新,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近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聯合推出《北京市支持創新醫藥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4)》(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調動多部門從政策層面聯合發力,形成多維度支持創新醫藥產業發展態勢。

醫藥企業,醫藥產業,醫藥健康

32條措施涉及創新藥械研發等8個領域

據介紹,此次發佈的措施共32條,涉及創新藥械研發、臨床實驗、審評審批、生產製造、流通貿易、臨床應用等八個方面,提出對創新藥械企業從研、產、審、用全鏈條給予政策支持,推進創新鏈、產業鏈和政策鏈深度融合。明確提出如:組建10家以上區域或專科、專病臨床研究聯合體;壓縮臨床實驗啟動整體用時至28周以內;藥品臨床試驗審批時間壓縮至30日;在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推動10個品種全鏈條打通落地;創新藥械在指定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隨批隨進」;取消醫院藥品數量限制等多項工作任務。

若干措施中對醫藥健康產業創新、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大開「綠燈」,如對創新技術項目優先啟動統一定價論證程序,同步研究納入醫保支付;推進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雙通道」保障國談藥供應,進一步確保患者治療需要;擴大住院和門診電子病歷在醫療機構之間的共享應用範圍,強化電子病歷數據質控管理,2024年力爭覆蓋140家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鼓勵電子病歷數據合規應用於創新醫藥企業研發等等。


提高特殊病種治療使用的國談藥品報銷比例

同時,在減輕參保人員負擔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治療中使用的國談藥品納入門診特病管理,提高報銷比例;將治療費用較高的國談藥品納入按固定比例支付,減輕參保人員費用負擔;國談藥和創新醫療器械涉及的診療項目,不受醫療機構總額預算指標限制;對需要開展績效考核和總額預算管理(BJ-GBI)質量評價的醫療機構,剔除國談藥、創新診療項目對人均藥品費用、人均醫療費用等相關指標的影響。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鼓勵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醫藥企業合作,開發具有針對性的、覆蓋創新藥械和健康管理服務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利用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從成本中列支(不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4%)的優惠政策,支持購買覆蓋創新藥械的普惠性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鼓勵引導商業保險與創新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等加強合作協商,優化理賠方式,推進覆蓋相關創新藥械商業健康保險的直接結算。


確保符合條件的創新藥「應進盡進」

建立「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藥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結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特藥使用情況,動態調整保障範圍,確保符合條件的創新藥品「應進盡進」。鼓勵參保人用好用足醫保個人賬戶結餘資金,為本人及家庭成員購買「北京普惠健康保」。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若干措施」的提出增強了本市醫藥企業的信心,激發了勃勃而發的創新動能,為本市新質生產力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依託《措施》的實施,進一步提高創新藥械供給能力,促進醫療服務水平提升,增強群眾健康獲得感;打通產業創新循環堵點,加速產品研發、臨床試驗、審評審批、生產製造、上市應用的全鏈條創新周期,支持企業數碼化、智能化升級,助力創新醫藥企業快速健康成長;推動本市生物醫藥產業和保險金融業協同發展,完善創新藥械配備使用和多元支付體系,切實減輕人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文章來源:北京青年報)